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
- 內政部推動外來人口換發「新式統一證號」政策,自110年元月起進行外來人口新式統一證號換發作業:
- 請至內政部移民署全球資訊網「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查詢相關資訊 (如政策說明、中英文版常見問答及多國語言懶人包;網頁連結:「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區」)。
- 亦可撥打「內政服務熱線(1996)」或「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0800-024-111)洽詢。
- 本行客戶資料變更說明:
客戶於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相關證件換為新式統號後,您可透過下列方式向本行辦理變更。
(1).請填妥「外來人口變更新式統一證號同意書」及「FATCA及CRS個人客戶自我聲明書暨個人資料同意書」【網頁連結:
「同意書」、「自我聲明書」】,於立同意書人欄親簽或蓋任一存款帳戶之原留印鑑,併同載有新式統一證號之證件影本,
傳真或郵寄至任一分行辦理.
(2).攜帶該證件、存款帳戶原留印鑑及存摺至本行鄰近分行臨櫃辦理客戶資料變更。 - 本行服務據點查詢【網頁連結:「服務據點」】
- 諮詢專線:客服專線0800-081-108 或 (02)2171-1055。
- 提醒客戶注意事項: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如您設定本行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為稅款指定扣繳/退稅帳戶或以信用卡繳稅,提醒您注意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與留存於本行之統一證號是否相符,以避免申報證號與本行留存證號不一致,造成無法完成入扣款之情形。
- 若您帳戶有約定薪資入帳或約定入扣款者,建議您同時向原委託單位(例如:發薪單位、公用事業機構、發卡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投資公司)一併辦理統一證號變更,以免款項入帳、扣款失敗或產生現金股利及基金配息遭退撥之情形。